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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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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是我初中时同桌?我就光记得她是个黑丫头了,还是老师喜欢的乖乖女,没想到她竟然喜欢我……这不是我娱乐城里的服务员吗?她一看见我就低头,我还以为她怕我,原来她也喜欢我……不单单是女的,还有男的啊!这个伪娘说喜欢我我以为他就是说说!靠,蟋蟀那小子竟然喜欢我?我完全不知道,我一直以为他只是崇拜我!”颜绍看着那些照片,有种被震惊的感觉。

照片上有些人,他已经很久没见了,那些人多半早就移情别恋,甚至可能嫁为人妇,但突然知道原来有这么多人喜欢过自己,颜绍还是有些高兴。

高兴之余,他又觉得心里有些痛,黎筝,怎么就不喜欢他呢?

想起了黎筝,颜绍就连看照片的心思都淡了不少,直到看到最后一张照片,那种伤心茫然的感觉才突然消散一空:“这是于皓晨?于皓晨怎么可能喜欢我?”

之前颜绍看的那些照片里的人,在他看来都比不上黎筝。这多少是因为他情人眼里出西施觉得黎筝非常好,却也足以表面那些人确实比黎筝好不了多少。

但于皓晨不一样。

就算颜绍以前觉得远的黎筝千好万好,他也不得不承认,黎筝比不上于皓晨……不,应该说这两个人根本不能比!

黎筝长的不错,但也就是一个普通人而已,这样的男人光这个城市就能找出成千上万个,而于皓晨……他完全就是霍明那档次里的人!

甚至于,颜绍能在这个城市里开起这个娱乐城,就全靠了于皓晨。

颜绍会认识于皓晨,其实还是因为黎筝。黎筝性子比较冷,平常不喜欢搭理人,离开家乡来这个城市读大学之后,他就一直担心他会因为性格问题被人排挤,因为这个,每到周末,他都会带大包小包的东西来找黎筝,然后帮黎筝搞好同学关系。

各种吃的喝的,他给黎筝宿舍的人分了不少,那些人对他甚至比对黎筝还熟,后来黎筝进了学生会的宣传部之后,他更是不遗余力地支持黎筝,给学生会的人送吃的免费打白工不说,学校有点活动要拉赞助什么的,他就算当时身上没多少钱也会慷慨解囊。

而那时候,于皓晨就是学生会的会长。

于皓晨和黎筝一样,都有些冷漠,不过于皓晨虽然冷漠,平常做事却滴水不漏,还很稳重,让人信服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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